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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我收到一個女孩的來信,請我幫她的第一本小說寫序。當時我正在跟客戶開會,在沒有詳細閱讀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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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我收到一個女孩的來信,請我幫她的第一本小說寫序。當時我正在跟客戶開會,在沒有詳細閱讀信件內容的前提下,我就答應了。我從來沒有寫過序,會答應她的請求就因為兩點:她誇我好棒棒(俺獅子座受不了被誇),還有我想為出版社鼓鼓掌。
 
如今出版業大環境不好,新人能得到的機會及資源寥寥無幾。在這種情況下,有出版社願意幫她出書,我願意盡我的一份心力。
 
不久後,我收到書稿,故事主題圍繞著一對同性伴侶的婚姻。讀後我決定把她撿了當妹妹,因為很有才氣呀!
 
原本,我想為妹妹寫一篇導讀型的序,可後來我重寫了一篇,簡短講述了我的個人經歷。在此,我增加一些補充。
 
我也曾經,為性向困惑過。高中時期很喜歡一個女孩,總想著能每天與她在一起。當我和哥們在網咖廝殺的時候,我們討論的話題總是「那個妹好辣」,同時他們會說:「跟妳聊這個真沒勁,妳又不會懂!」
 
他們又豈能知道,我也有心儀的姑娘。我幫她寫功課、情人節匿名送她花、主動幫她填大學申請表因為我想與她同校天天膩在一塊兒。有一天,我鼓足勇氣向她告白。可她卻說她已有了男友,勸我也該找個男朋友,同性戀是不正常的。
 
第一次聽到有人用「同性戀」形容我,畢竟我之前暗戀的都是男生啊!!我一時鬱悶,找了位學長訴苦,誰知被他罵了一頓。可偏偏,我沒有因為他的話語傷心,也沒有生氣。
 
我腦海中只有一個念頭:「老娘的性向不需要你的認同。」
 
此後,她高中一畢業就結婚了,我也不再遮掩我曾經喜歡過女生這件事。但是隨之而來的,是我十九歲就被長輩帶去相親。長輩說:「女生就該跟男生在一起」,我聽了也只是笑笑。她支持或反對,都跟我沒關係,相親就當體驗人生。
 
隔了一年,我在大學遇見了一個男孩,他吸引了我。當下我非常確定,我是喜歡男生的。也再沒有遇見想廝守終身的姑娘,於是我猜想,當年是不是青春期對性向的不確定?
 
但是無論如何,我都認為性向這件事,需要靠自己去摸索,旁人的意見那都與你無關。因為無關,所以多年來我支持婚姻平權,但也不會批評護家盟。護家盟想怎麼反對就怎麼反對,他們有他們的緣由,我也有我的。他們的意見,我視如浮雲,可我尊重他們有發表意見的自由。
 
「非我族類,其心必異」,是當下許多 LGBTQ 族群的盲點。我們爭取的是人權,不是意見相同。正反兩方,可以並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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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妹子,台灣媳婦。與老公班長、貓助理在紐約過著山頂洞人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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